各学院、相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16﹞17号)的文件要求,各学院和相关单位要认真做好高校实验室和仪器设备信息统计上报工作。为保证在规定时间顺利完成数据的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内容
1. 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年度使用情况表、实验中心基本情况表。
数据统计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
2.表格可从国资处网站“相关下载”版块下载,填写后通过邮件返回。
二、相关要求
1.表格内各项数据请按照相应填表要求填写。
2.上报时间:各单位请于9月20日前将两个表格及时返回。
3.联系人:管宏宇; 84315832
Email:njustguan@126.com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6年9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