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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春季学期实验教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3/2)

南京理工大学教务处文件

 

教务处〔20169

 


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春季学期

实验教学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全体教师和本科生:

为了强化实验教学过程管理、规范实验开出、促进实验室常态化开放、增强学生选课自主性、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决定进一步推进实验教学信息化管理,全面推广使用“南京理工大学实验教学管理系统http://syjx.njust.edu.cn,可由教务处网站主页进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实验教学管理系统使用说明》),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从本学期起,所有实验项目(课内实验、独立设课实验、开放性实验)都必须使用实验教学管理系统,在线完成实验教学管理流程各环节。

二、实验教学管理系统运行要求

实验教学管理系统根据管理职责进行角色划分,分别为:实验教师、学生、系统管理员、教学院长、学院管理员、实验中心负责人。

中心负责人、教师、学生作为本系统运行的主要用户,在教学过程中交互频繁。请务必经常登录系统,关注流程进展,查看系统提示,及时处理各项事务,保证实验教学工作的顺利运行。

1.实验中心负责人

学期初,学校根据各学院、各专业本科培养方案将实验教学任务下达到各实验中心。以实验中心为主体负责实验教学运行管理工作。

为了保证本学期系统顺利运行,中心负责人务必提前做好实验中心、实验教师、实验项目的初始化设置。

2.实验教师

实验教师可在“实验教学管理→承担实验任务”模块中,看到本学期本人承担的实验项目及学生名单,实验教师根据教学进程合理安排实验时段、开出实验、进行实验考核、实验记录、成绩填报及成绩单打印、交流互动等工作。

实验安排有预约排课和预置排课二种模式。实验教师预约排课时段需提前至少一周发布。

实验安排应综合考虑课程进度、实验室及仪器条件和学生时间,合理分布时段,务必避免集中到学期末。实验安排一经发布,不得随意取消,若取消需经中心负责人审核通过后方可生效。

在发布实验安排时,教师可对学生提出实验预习要求,实验前批阅学生提交的预习报告;实验后及时做好实验开课记录,并从学生考勤、预习、操作能力、实验报告与数据处理等方面对学生进行实验考核、评定各环节成绩。

3.学生

学生登录系统后可看到本学期培养计划内必修的实验项目、供选修的开放性实验项目。实验教师发布实验安排后,学生可选择实验时段。

学生选择实验时段后,按教师布置的预习要求进行预习、提交预习报告,按时到实验室完成实验内容,实验后及时撰写实验报告并通过系统提交,查看项目成绩。

学生一经选择实验课或实验时段,不得随意退课,若退课需经实验教师审核通过后方可生效。

三、开放性实验项目管理

实验教师进入“基本信息维护申报新项目”可申报新增开放性实验项目,中心负责人、教学院长审核通过,教务处审核备案后方可实施。

本学期新增开放性实验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319日。

实验教师可在“基本信息维护负责实验项目开放性实验”中查询本人申报且审核通过的开放性实验项目(已审核项目可一直沿用,无需重复申报)。

实验教师可根据需求设置学生报名截止时间、最多容纳的人数,然后向学生发布。教师根据学生报名人数,进入预约排课、学生选课、预习、开实验、考核等流程(预约排课及选课流程与培养计划内实验相同)。

在实验教学管理系统运行过程中,各学院及相关单位必须做好宣传、组织工作,维持正常实验教学秩序,保障实验教学工作顺利运行。实验教学管理系统使用说明书可由系统主页下载。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电话:84315267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6229